近几年,很多消费者网购不再是自己主动搜索并挑选商品,而是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中分享而来,越来越多的社交电商平台通过微商分销的模式发展起来。
除了消费者对商品的喜好外,对大家更具有吸引力的是通过分享可以获得佣金。但由于这种新业态过度野蛮生长,在发展过程中,这种模式因涉嫌传销,频频遭到质疑,甚至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一度成为法律监管的对象!
一、各电商平台涉嫌传销被处罚
各社交电商行业“涉嫌传销”的风险一直存在,从未间断。
2019年6月,社交电商“朵拉试衣间”被涉嫌传销立案。其开发主体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市场监管局冻结了7个银行账户,并被处罚4800万元。
据悉,朵拉试衣间App采用会员制推广应用程序和销售服饰类商品,不仅制定了四个会员级别,消费者还必须在App内消费满399元、并预存5000元货款加500元保证金、10万元货款加1万元保证金,才能发展下线人员加入。并且还能通过下线人员销售金额获得消费奖励。
除了朵拉试衣间App外,还有社交电商平台“花生日记”,其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处罚1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306万元,累计罚没7456万元。这款App根据消费者兴趣喜好主动推荐相关商品,但平台规定必须注册会员,才能浏览信息。并制定了多层级佣金制度和会员升级费用等手段,发展会员超2000万人,佣金金额高达近4.6亿。
除以上平台处罚外,就在今年3月初,一款名为公销社App的开店软件也被处罚!其主体公司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497.69万元,罚款150万元。该软件主要销售日用品,消费者购买398元商品礼包成为平台会员后,就可以在平台内开店并成为社长,同时可获得推荐会员并获得返佣的资格。据统计,社长只要推荐一个会员就可以获得100元不等佣金。
“涉嫌传销”在社交电商行业的风险一直存在从未间断,公销社只是今年的其中之一。社交电商建立在人们相互信任基础上,通过社交网络的裂变实现扩张,因此也成为了传销的“高危地带”。对此,国家市场监管局也下发了相关文件部署相关专项行动。
二、国家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
国家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响应总局的通知,并部署相关专项行动,并指出执法重点:
01、网络购物型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及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02、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03、网络创业型传销,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04、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此次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将社交电商平台涉传行为列入重点整治对象,正是因其涉嫌传销活动趋势明显,作为电商平台,应该做到合规合法经营,守住底线,即是合规。
三、电商平台应合规经营
第一,建立合规运营模式。不仅规范拓展模式,还应该取消“入门费”,将重点发在商品质量上,通过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形成自发推荐,而不是无限裂变模式。
第二,强化内部体系建设。电商平台应建立合规的代理商制度,对平台上的代理商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管,防止“制度合规、实操变味”的情况,埋下合规隐患。
第三,注意员工层次发展。对员工的层级进行严格控制,包括对代理人行为的管制,避免其超越公司三级及以上制度。
第四,避免支付高额门槛费。如涉及到多层、分层等相关配送问题时,可以向法律专家或有关政府部门咨询,从形式上防范被认定为传销行为的危险。
电商平台只有依法依规运营,才能降低自身风险、监管部门只有大力整治才会让电商市场变得更好。